矿产资源税征收管理系统实现了称重数据、车辆信息、票据信息、视频图片信息、位置信息、电子交易信息、设备状态等各节点的自动化采集,彻底杜绝矿企产量申报偷漏,科学规范采矿企业、生产企业和矿管部门的税收管理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规定,确保矿产资源及税收的保护和保全。
1996年,我司在成立初期,研究开发了大田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系统,2005年6月,我司对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,该系统采用源头征税模式,乡镇企业源头扣税,验票站核实收取补差。大田县乡镇一级设立了18个初磅站,县政府协调办设立8个复检站,乡镇所有的产矿企业通过各自的初磅站过磅称重、开票、缴纳税费,此后到协调办复检站进行核实收取补差。
大田县为福建省三明市的一个县,大田县别称“岩城”,位于福建省中部,戴云山脉西侧。北纬25°29′-26°10′,东经117°29′-118°03′。东邻德化,西靠永安,南连永春、漳平,北与三明、沙县、尤溪毗连。得天独厚,被誉为“闽中宝库”,是福建省主要矿产地和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。已发现和探明的矿产有煤、石灰石、铁、铜、铅、锌、钨、锰、硫和瓷土等37种,矿产种类、藏量和价值居福建省前列、三明市之首位。其中有煤3亿吨,遍及13个乡(镇),煤系700多平方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