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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流县煤行办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系统
来源: | 作者:xmsrs | 发布时间: 2012-07-06 | 46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矿产资源税征收管理系统实现了称重数据、车辆信息、票据信息、视频图片信息、位置信息、电子交易信息、设备状态等各节点的自动化采集,彻底杜绝矿企产量申报偷漏,科学规范采矿企业、生产企业和矿管部门的税收管理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规定,确保矿产资源及税收的保护和保全。

2012年6月,清流县煤行办运用了我司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系统,对煤矿运销监管领域管理模式进行优化,采用源头源头征税模式(矿产企业源头扣税,验票站核实收取补差)。政府在矿山必经路口设立4个复检站,8个煤矿生产企业自有的称重设备安装我司税费征收申报系统,将其作为税费自主申报站。源头企业在过磅同时,开具全省统一的矿产品流通准运单到复检站过磅复检,矿管中心根据各站点数据进行税费结算,实现了煤行办、管理站、各煤炭生产企业管理需求。 本系统实现了总控中心与各管理站、煤炭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流,并可远程登录,从而实现控制中心与管理站、各煤炭企业生产单位之间的实时跟踪、数据共享、远程控制、远程监控、远程录像、远程回放等操作。有效地完善了政府的税费征收监管机制。

清流县地处福建省西部,武夷山南侧,九龙溪上游,东临永安市,南接连城县,西北与宁化县毗邻,东北与明溪县接壤。清流资源丰富多样,历史悠久,人杰地灵,是著名的客家祖地之一,全县客家风情浓郁。生态、矿产资源丰富,是创业者的乐土。已探明矿产有无烟煤、萤石、钨、锰、铅、锌、石灰石等20多种,特别是煤、萤石、铅锌、石灰石、钨等矿产储量居全省前列,该系统的运用将显著的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 。